bat365在线中国官网登录入口休学与复学实施办法(试行)
日期:2026.04.14
bat365在线中国官网登录入口休学与复学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bat365在线中国官网登录入口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可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三年制专科为5年。因各种原因需暂停学业或不能正常学习者,可申请休学。
第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因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须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根据考勤情况,一学期内请病假、事假缺课累计超过本学期三分之一以上的;
(三)申请休学创业的;
(四)因某种特殊原因,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
第三条 学生申请休学要遵守以下要求:
(一)学生因特殊原因或特殊困难需要休学的,应提交有本人及家长签名的休学申请,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学院领导批准,办理休学手续。
(二)因申请出国留学或者从事创新实践等,可由本人申请,征得家长或监护人同意,提交有本人及家长签名的休学申请,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学校领导批准,办理休学手续。
(三)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本人应当在复学前两周内提出申请并附证明,经所在二级学院签署同意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可继续休学。
(四)除特殊原因,进入考试周不再办理休学等学籍异动手续。
(五)经教务处批准休学的学生,立即停止校内一切活动,必须尽快办理休学手续,在一周之内离校。
第四条 休学次数与休学期限:
(一)学生在学校取得学籍后,专科累计休学不超过两次。
(二)学生休学一般以学年为期,休学一学期需经教务处审核、校领导批准。
(三)学生休学期限的计算以教务处核定为准。
第五条 学生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不得参加课程考试等教学活动。
学生休学的时间均计入本人的修业年限。
第六条 学校保留休学学生的学籍,不承担学生休学期间的管理责任,不对学生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及民事责任负责。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学校在校学生待遇,不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
第七条 休学办理的具体工作程序:
(一)学生到所在二级学院申请休学,学院审核同意后,由本人填写《bat365在线中国官网登录入口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学生所在学院将《bat365在线中国官网登录入口休学申请表》和相关证明(因病休学的需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报教务处批准。
(三)经教务处批准休学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填写《bat365在线中国官网登录入口休学离校手续单》一式四份,按照手续单要求办理离校手续。
(四)离校手续办理完成后,将手续单交到各相关部门,并换取休学证明,学生持休学证明离校。
第八条 终止休学
休学期间,学生如自愿退学的,可向教务处提交有本人及家长签名的退学申请并办理退学手续,终止休学。
第九条 复学
学生应当在休学期满前两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复学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复学。学生复学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复学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后,由本人填写《bat365在线中国官网登录入口复学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学生所在学院将复学申请表、休学证明、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特殊原因证明送到教务处审核。
(三)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复学后,按照手续单要求办理复学手续。
(四)学生办完所有手续后,将申请表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处。
第十条 学生申请复学要遵守以下要求:
(一)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恢复健康,并由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学。复查不合格的应予继续休学或退学。
(二)因特殊原因休学的学生需提供必要的证明,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三)因病必须休学而不办休学手续者或已办休学手续而未被批准复学者,都不得擅自跟班学习,不得参加课程考试,擅自参加考试其成绩无效。
(四)批准复学的学生,原则上编入原就读专业下一年级学习;下一年级无相同专业时,安排在相近专业学习。
(五)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复学资格。
(六)如休学不满一年申请复学,需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学费。
(七)休学期满后两周内不申请复学或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视为放弃复学,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一条 复学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严格执行复学后所在年级人才培养方案。
学生应当根据复学后所在班级教学计划修读课程,休学前已修完的课程,如果与复学后所在班级的课程在课程名、学分和学习要求上相同或相近,可填写学分置换表,教务审批后可替代,不必重修,否则需重新选课修读。对复学后班级已经开完的课程,复学学生尚未修读的,应重新选课修读。
第十二条 学生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两年,服兵役起至退役后两年的时间不计入修业年限。超过两年仍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则不再保留学籍。
(一)在家庭所在地入伍的学生,到学校填写保留学籍申请表,持当地武装部的入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保留学籍申请表,到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二)在学校报名入伍的,由学校相关主管部门统一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三)当兵入伍保留学籍具体过程参考休学过程。
(四)当兵入伍学生退伍后,持退伍证和保留学籍证明到教务处办理复学手续,复学后编入原专业后续年级学习。
(五)在毕业学年参军入伍的学生,可以申请通过自学或网络课程在部队完成剩余教学环节的学习,可以申请完成毕业综合实践,期末可以申请参加课程考试或毕业答辩。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