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在线中国官网登录入口毕业资格审查办法

日期: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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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学籍管理,规范毕业资格审查和毕业证书发放程序,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及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学校学籍的高职在校生。

第三条 毕业资格审查是指学校对学生在修业年限内是否完成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是否达到毕业要求而进行的全面审查,审查结论将作为学生毕业或结业的依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产教融合处、学工处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全校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第五条 教务处负责每年全校毕业资格审查方案和工作细则的制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具体审查工作。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院长、学管院长等相关人员为组员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毕业资格审查办法,具体落实本学院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第三章  审查时间和内容

第七条 毕业资格审查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3-6月份(基本学制内的最后一个学期)进行。

第八条 毕业资格审查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学籍信息审查:审查学生的学籍和个人准确信息,包括学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修读专业、学制等。

2.德育情况审查:审查学生在校期间的违纪处分情况。

3.修业情况审查:

(1)审查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核情况。

(2)审查毕业综合实践完成情况。

(3)审查顶岗实习完成情况。

4.其他情况审查: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生应达到的其他毕业条件和要求审查。

第四章  审查程序

第九条 学籍信息审查

1.教务处依据学生在高校学籍学历管理平台注册的学籍信息,结合学生修业情况,整理预计毕业生名单,提供给二级学院核实学籍信息。

2.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预计毕业生名单组织学生核对个人信息及学籍信息,若出现学籍信息与学生实际信息不符的情况,填写《实际信息与学籍信息不符学生名单》(附件1)提交至教务处,由教务处视情况予以处理。

第十条 德育审查

1.德育审查由学工处组织各二级学院审查预计毕业生是否有违纪处分,若学生已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办理撤销处分,该项审查为合格;处分没有撤消的为不合格。

2.受处分尚未期满者、或处分期满但因故被追加处分者,该项审查为不合格。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期满后未发现新的违纪情况的,该项审查为合格。

3.该项审查由学生工作部填写《预计毕业生德育审查结论》并附不合格学生名单(附件2)提交至教务处。

第十一条 修业情况审查

1.教务处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对预计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课程的考核成绩进行核查,全部课程的考核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该项审查为合格;有课程的考核成绩为60分以下,该项审查为不合格。该项审查结果由教务处填写《预计毕业生课程考核情况审查结论》并附不合格学生名单(附件3)。

2.教务处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对预计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读学分进行核查,学生已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该项审查为合格;未修满总学分的,未达到毕业要求的该项审查为不合格。该项审查结果由教务处填写《预计毕业生学分修读情况审查结论》并附不合格学生名单(附件4)。

3.毕业综合实践完成情况由二级学院负责审查,成绩达到要求的该项审查为合格,成绩没有达到要求的该项审查为不合格。该项审查结果由各二级学院填写《预计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情况》审查结论并附不合格学生名单(附件5)提交至教务处。

4.学生是否参与顶岗实习并完成实习要求,由产教融合处组织各二级学院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合格的由产教融合处填写《预毕业生顶岗实习情况审查结论》并附不合格学生名单(附件6)提交至教务处。

第十二条 其他情况审查

由教务处组织各二级学院审查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生应达到的除课程和学分以外的其他毕业条件和要求。未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学生,该项审查为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学生由二级学院填写《预计毕业生其他情况审查结论》并附学生名单提交至教务处(附件7)。

  1.  第五章  毕业资格审查结果及公示

第十三条 毕业资格审查结果

    教务处汇总各部门提交的审查结论和学生名单,全部合格者准予毕业,有一项不合格者给予结业处理。

第十四条 毕业资格审查材料报送及公示

教务处结合预计毕业生审查情况形成毕业资格审查报告材料及毕业生、结业生名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学术委员会决议,对决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联系教务处。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实际信息与学籍信息不符学生名单.docx  

附件2:预计毕业生德育审查结论及名单.docx   

附件3:预计毕业生课程考核情况审查结论.docx   

附件4:预计毕业生学分修读情况审查结论.docx   

附件5:预计毕业生毕业综合实践情况审查结论.docx   

附件6:预计毕业生顶岗实习情况审查结论及名单.docx   

附件7:预计毕业生其他情况审查结论.docx